⑴多建筑在江河的中輕賤河勢演化較安穩和淺海(港)灣處 在輕賤河槽比較平坦,水流速度不會過大。但如水流速度大于 3.0m/s,或水流方向極不安穩, 或河槽有深溝、地勢陡峭.都會構成管段浮運、沉放、對接閑難。 若水深跨越 60m,則矩形鋼筋混凝土管段的沉放、對接困難,亦難以實現水下水壓對接構成暫時密封,也難以選用水中的畢竟接頭。關于圓形鋼殼與混凝土組合的管段,因為難以施行水下焊接及水下混凝土的澆注工藝,水下接頭處理亦十分困難。
⑵ 廣泛適用于各種軟弱地基條件 沉管地道對地基承載才調要求不高、廣泛應用于地層承載力差的軟弱地基上,地基的規范貫入度 N 不大于 30 的情況對建筑沉管地道極為有利。關于需在巖石地層河(海)床開槽沉放管段的情況下,需求進行水下爆炸開挖,導致工期長、造價跋涉。
⑶ 適宜的干塢條件 選用沉管工法建筑水下地道,有必要具有適宜的干塢條件,一般應具有適宜的異地干塢條件, 才調發揮沉管工法兩岸上段、沉管段基槽、管段預制同步開工的優勢。異地干塢有必要有滿足的土地面積、超卓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、適宜的管段浮運航道。如沒有適宜的異地干塢條件, 關于較短沉管地道,預制管段數量少時,可選用軸線干塢或半潛駁船預制管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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